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思维导图

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凉笙微凉 浏览量:32023-03-03 18:02:5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思维导图

张某自2000年起任B公司技术开发部副主任,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2003年12月30日双方重新续签了合同。为了保护公司新产品的工艺配方等技术信息,B公司与张某于2001年9月12日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一份,张某保证在协议签订后5年时间里,不得离开公司到其他企业工作;5 年之后如离开B公司,自离开后的3年内亦不得到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工作。若有违反上述条款,张某应赔偿B公司技术开发费10万元;B公司保证在张某为公司工作服务期间,如无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公司不得辞退张某;公司在调整员工工资福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fff016433787d9ef89785ea0a88c367

思维导图大纲

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本案的主要争点在于:《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以及《技术保密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期与违约金的效力。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与B公司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经协商自愿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当受协议服务期5年约定的约束。故张某提出辞职的行为违反了《技术保密协议》服务期限5年的约定,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而本案当事人之间对违约金的约定违反了公平原则,且被告张某在审理中要求将违约金的数额适当减少。根据公平原则并考虑到原告支付被告劳动报酬等情况,法院认为违约金数额应以3万元为宜。

研讨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服务期的性质问题;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问题。

关于服务期的性质,多数代表认为,服务期是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了特别投资的前提下,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是用人单位的投资回收期。劳动者如果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辞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一些代表也特别指出,国家必须对服务期约定进行干预,限制服务期条款的使用范围。

另一种观点认为,服务期与劳动期限虽然名称不同,但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服务期大多适用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了培训的情况。服务期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视为对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

引用法条

[1]《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流程图表示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流程图表示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流程图表示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948c35cf208112e2ca32158796e1b7e

创新思维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创新思维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创新思维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be55be5a2f0b7608ae923be97ec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