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一方受伤是因提供劳务使自身受到损害,应当找接受劳务一方赔偿。同时,自己存在过错的,对方根据其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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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一方受伤谁赔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收入包括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 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 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 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