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历经13年,尽管对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上,意见仍存在分歧,但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讨论逐渐趋于统一。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其中对未签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随着相关法规的出台,由于未签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数量近期来急剧上升。事实劳动关系再一次成为社会的焦点。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51d86f754148888d8879d8841f1c051
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995年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中并未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又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作出规定。
事实劳动关系首见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意见17条提出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但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但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我们可以看到,建立形成劳动关系的充分条件即是成为实体成员,为其提供劳动。签订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固化方式。所以,我认为早在1995年,国家已经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现实性和合法性。
综上,事实劳动关系定义是成为某一用人单位组织成员,受其管理,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的用工关系。
与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自身具有一些特殊性:
1、违法但无惩戒性。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截至劳动合同法颁布执行前的法律规定并未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具体罚则的规定。有的省市陆续出台过对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的作出责令整改甚至罚款的规定。但在国家层面上,这部分仍是空白;
2、复杂性。事实劳动关系自建立起始就决定了这是一个复杂的劳动关系;有实际用工行为,但无法律规定之据,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领导甚至私交甚好;有的工资支付都是现金支付,事后无任何凭据;
3、易起争议性。由于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相应的书面协议证明,所以,在履“约”过程中,客观或主观条件一旦发生变化,劳资双方很容易产生劳动争议。
二、 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原因和现实情形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辊压断带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辊压断带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5fdf0827fa2a220b0b4047d75df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