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在受到工伤之后,是需要及时的处理的,一般是需要去鉴定,因为赔偿的金额是根据鉴定的标准来进行的,等级越高赔偿的金额就越多,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从多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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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残津贴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放。
2、五至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3、五至十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对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一次性的处理,这里就包含了许多情况,涉及民事诉讼等待。
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特定指的工伤医疗,是发生工伤后对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助。这个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在认定工伤鉴定了劳动能力之后,有了伤残等级的情况下所享受的工伤待遇,比如是十级伤残,那么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有: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各省制定标准,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各省制定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一个月内可以到账。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工伤社保局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在三十日内到帐。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2]《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