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假,是在工作中意外受伤而不得已需要请假休养,那么,对于在申请工伤假时,对带薪休假的时间,和可以申请休假的时间期限有什么不一样?你了解过了吗?对这个是不是也感兴趣呀,总是,不算怎样,现在就和树图网的小编一起了解关于深圳工伤假薪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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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假薪期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深圳工伤假期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