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年假的计算需要考虑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并且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不计入年假中。年假也可以不休,第一种情况是因工作确有必要不能休年假的,经过职工的同意可以不休,第二种情况是当职工出现法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不再休年假,比如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假天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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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年假怎么计算,年假可以不休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劳动法规定年假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决定的:
1.职工的工作时间累计一到十年的,年休假为5天;
2.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时间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可以不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同时,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年假期间有工资吗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