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小产假期在妊娠三个月内流产或其他情况,产假为三十天,三个月到七个月流产或其他情况,产假为四十五天。小产假可以报生育险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险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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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小产假期多少天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劳动法小产假期如下:
1.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2.怀孕三个月以下,药物流产或吸宫术(负压吸引术)人工流产的14天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下,钳刮术人工流产的21天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上,30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就是当地计生部门允许生育的备案资料)。
2.判定假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