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民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获得报酬,工作单位一般会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意外事件之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的,需要接受医疗救治,为了获得工伤赔偿,还需要申请,那么工伤医疗侍遇在哪申请?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工伤医疗侍遇在哪申请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工伤医疗侍遇在哪申请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18ec8bc3c0186d1a5a6d243911a4011
工伤医疗侍遇在哪申请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工伤认定申请表去当地人社局工伤科拿。办理伤残程序及索赔如下: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书也没有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先确认劳动关系: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有了以上证据你需要去仲裁科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到最后由生效的劳动关系证明裁判文书才能走工伤申报程序。
2、申请认定工伤:劳动合同书或裁决书、诊断书、病历、申请表、身份证、2张照片、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申请伤残鉴定:工伤证、诊断书、病历、申请表、身份证、2张照片、光片。索赔: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有加强营养的遗嘱)、护理费(有护理鉴定的)、诊疗费、2次手术费、假肢费、伤残补助、工伤医疗补助、伤残就业补助。
4、必须要在合同时间范围内并且及时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内容有: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纠纷,因为工伤赔偿纠纷是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财产纠纷。因此,工伤赔偿纠纷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不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从更为广义的角度来说,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在劳动仲裁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工伤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