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待岗,就是企业方面由于生产经营方面出现了问题,或者是其他原因,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让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的行为。那么企业要求员工待岗的话,员工应该怎么维权呢?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让员工待岗员工应该怎么维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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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让员工待岗员工应该怎么维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司没有按法律规定就无故让员工待岗,显然是违法的,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恢复原岗位工作(关于要求恢复原岗位工作的函),否则,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1、正常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发放生活费。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规定: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如果公司拒不安排劳动岗位,员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依法缴纳社保费用等为由主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同时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要求公司补发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主张权利应在仲裁时效内提出,即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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