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24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在佩戴了12年之后,竟然发现是仿制品。近日,王先生将北辰购物中心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双倍赔偿手表的货款24万元,并赔偿利息、误工、交通、住宿等损失19.2万元,共计67.2万元;同时要求购物中心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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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先生代理人、著名打假人王海透露,此案法院已经受理,将在11月1日开庭审理。
上门维修遭拒
王先生是北京一家公司的老总,1995年11月18日,王先生在北辰购物中心以2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瑞士劳力士手表。购表时,购物中心提供了发票以及瑞士原产证书和质检部门出具的验证真伪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可王先生没有想到,自己花24万元购买的这块劳力士满天星金表,买后的第二年就进水了。因为还在质保期,王先生就找到了北辰购物中心询问,北辰购物中心表示北京没有劳力士专修店,当时就把王先生的金表送到香港为他免费做了一次维修。修好以后,王先生发现手表上面的水垢也没有弄下去,但他没太在意,之后一直没有再戴这块表。
直到2007年,王先生发现手表走得忽快忽慢,刚好王先生了解到北京目前已经设置了劳力士手表特约维修店,于是准备自己花钱上门维修。可谁知道,维修店竟然以此表非原厂出品拒绝维修。王先生感到非常奇怪,当时他买这表的时候发票上明明写着是劳力士表,就算是改装了的,也应该属于劳力士厂家,可劳力士维修店现在却不承认,说不是劳力士原产。
“人家看了一眼,就说你这表不是原产的。”王先生无奈地说道。从发票上来看,这表确实是在北辰购物中心购买的,买表时间是在13年前,当时买这块表花了24万元,买表时,连同瑞士劳力士生产厂家的说明书、包装盒都是原装进口的。据劳力士公司介绍,每块劳力士手表在出厂的时候,劳力士都会为这块手表附上一张带有编号的鉴定证书,每一块表都拥有自己一块独立的编号,以防造假。
气愤的王先生找到了著名打假人王海,希望对方能够帮助他解决这件事情。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王海也觉得很惊讶,认为此事有些不可思议。-首先北辰购物中心是北京有名的销售进口商品的大商场,并且,劳力士更是世界著名的手表大品牌,怎么会有假呢,即便是造假分子能造出假劳力士金表,也不可能跑到大商场里面卖呀?
另外,王先生介绍,劳力士表每一块都有一个编号,都有一个证书,王先生的劳力士金表也不例外,不但手续齐全,瑞士劳力士公司颁发的编号证书也都有,但王先生为什么一口咬定这块劳力士表是假表呢?带着这个疑问,2007年9月26日,王海带着这块价格不菲的金表到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这块劳力士手表的真伪进行了鉴定。
经过钟表检验中心检验,这表还真是有问题,根据检验判定,送检的这块劳力士手表为生产国别不详之仿制劳力士手表,只有劳力士机芯是真的,但外观经过改装,非原厂出产。这块手表表带、表链、垫圈、表盘和宝石、包装盒、保证书等都不是劳力士公司的原厂产品,也未经劳力士公司允许或授权使用。
购物中心构成欺诈
王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劳力士手表与原装的劳力士手表在性能、质量和价值上都存在着显著差异,构成欺诈,故依据相关法律诉至法院。目前王先生已经把此案正式委托给王海,将北辰购物中心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并提出正式索赔要求,同时要求购物中心赔礼道歉。
王海表示,法院将在11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王海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欺诈消费者案件,北辰购物中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商家有进货验收的义务,北辰购物中心应按照当时购买劳力士的价钱向消费者给予双倍补偿,并且给予其他的补偿。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宏斌也表示,如果北辰购物中心确实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北辰购物中心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