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能否兼得思维导图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能否兼得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深拥意中人 浏览量:02023-03-06 00:18:13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能否兼得思维导图

《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1997年7月1日实施,2011年1月13日被修订,现行有效)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可领取下列生育保险费用: (一)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平均工资计发的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二)从怀孕到生育期间,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因生育直接引发感染其他疾病的医疗费; (三)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平均工资计发的男方护理假工资。 生育保险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委托职工所在企业发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能否兼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能否兼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35aad3c7777a139596cdada9880b4c9

思维导图大纲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能否兼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生育津贴就是所谓的产假工资。该规定虽然在2011年做过修改,但未涉及到该条款,该规定仍然有效。

因此,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有能兼得。

 

生育津贴就是原来老的法律规定中所说的产假工资。全面推行社会保险制度以后,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生育津贴”这一名词逐步取代了原来的“产假工资”。这一点,也可以从一些地方法规规章中比较直接地看出。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女性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或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在法定休假期间内,“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1日起实行)第三条中明确强调:“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

而辽宁省是在1997年颁布实施的《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对产假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的意思,采取了即直接又隐晦的解释。

引用法条

[1]《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fdfe5558ecedb1fc5d9c14488c5187f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3a9b01913192eb7e3b78b60472658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