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邮政设施第三章邮政服务第四章邮政资费第五章损失赔偿第六章快递业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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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李东律师 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七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一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二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三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四条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五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六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七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八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九条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一条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二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三条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四条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五条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六条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七条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八条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九条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一条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二条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四条
[3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五条
[4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六条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七条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八条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九条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一条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二条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四条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五条
[4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六条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一条
[5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二条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三条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四条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五条
[5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六条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七条
[5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八条
[5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九条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一条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二条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三条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四条
[6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七十五条
[6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六条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七条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八条
[6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九条
[6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一条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二条
[6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三条
[7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四条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五条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六条
[7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