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营的食品里有虫子,也就是其生产的食品是不符合标准的,消费者既可以要求生产者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金。接下来,树图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经营食品里有虫子咋才来处罚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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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食品里有虫子咋才来处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收到保障。
消费者吃到虫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2、根据食品外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要求索赔
3、拿着购物小票到超市要求索赔
《食品安全法》148条也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首先,“知假买假”仍可索赔。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食品抽检处罚经营者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
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第四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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