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设置矿长和副矿长各1名,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门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辽宁省锦州市“六项制度”大力提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辽宁省锦州市“六项制度”大力提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d8c77f5cdd5bd64ad96ed342207b11a
辽宁省锦州市“六项制度”大力提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二、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取得矿长和安全员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电工、焊工、装载机和挖掘机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能上岗。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建立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拟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全面实现矿山企业“安全五清楚”目标(即:清楚本岗位职责、清楚本岗位操作程序、清楚身边的危险源、清楚身边的隐患及控制对策、清楚应急预案)。
五、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坚持每天检查一次重点部位、每周巡查一次安全状况、每月一次安全普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落实好监控和防范措施。
六、落实强制性经济政策制度。一是按销售收入的2%足额提取安全经费,并专户储存,用于各企业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和隐患治理等安全投入;二是足额购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三是落实工伤保险制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不低于4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是落实好企业职工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