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煤监局下发了关于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落实的意见,把有关推动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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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煤监局把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落实纳入工作日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围绕核心目标,推动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提高整体防治水平
1、要瞄准地方政府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把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执法,落实责任;严格准入,有序退出;依靠科技,提升素质”这四个原则,并贯彻到监察执法实践中去。
2、要围绕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煤矿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这“三个责任”;通过有力、有效的监察执法,推动“九项工程”建设,即:推动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工程,水灾、火灾和冲击地压等矿井重大灾害治理工程,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程,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工程,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职业危害治理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建设。
3、围绕强化煤矿企业基础建设,推动七项重点工作,提高“七个能力”:即:一是推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对煤矿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岗位层”四层安全责任落实的监察,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突出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水灾、火灾和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提高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能力。二是推动煤矿企业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攻关;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三是推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四是推动完善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深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培训质量与效果;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基础建设。五是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各地区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全程监控,向“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的方向努力,提高隐患防控和治理能力。六是推动加快煤矿整顿关闭、技改和兼并重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七是积极推进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建设,提高预防和防治能力。
二、完善创新监察执法方式,着力提高执法效能
1、抓住主要矛盾,抓好要害监察。进一步落实“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监察执法原则和“严标准、重细节、依程序、求闭合”的监察执法方针,坚持预案监察制,严格执行监察执法计划,依法使用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提高监察执法质量。抓住国有重点煤矿和灾害严重地区这两个重点和防治瓦斯事故、治理水害、火灾这三个突出矛盾;注重防治煤尘、运输、机电、顶板事故这四个环节;继续把瓦斯防治、水害和火灾治理作为重点,把历史上灾害严重、事故多发的鸡西和鹤岗矿区作为重点监控地区,把龙煤控股集团和所属各分公司、沈煤集团盛隆公司、年产量在三十万吨以上的地方煤矿企业和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对象,把监察执法工作与地方政府的“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把地方政府列为重点治理的单位、矿井的非法违法行为作为监察执法的重点。针对地区和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察执法。
2、改进监察方式方法。省局监察执法侧重推动解决分局(站)难以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监察分局(站)注重执法创新和方法探索。采取解剖式监察、服务式监察、示范性监察、专家会诊式监察和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利用集中处罚、会议通报、安全约谈、媒体曝光等方法,提高监察执法质量和效能。强化落实煤矿重大事故通报、非法违法煤矿“黑名单”曝光、安全生产约谈、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检查督导五项制度。
3、依法做好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分析研究事故深层次的技术和管理原因,提高事故调查质量;更加注重事故调查过程中的协调沟通,提高事故按期结案率;更加注重完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事故后约谈、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和跟踪督导“四项制度”,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问题;做到“四个加大”,即: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查处力度,加大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引发事故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事故瞒报、谎报、迟报、逃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和依法惩处。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实现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坚持严格准入和有序退出。贯彻落实集中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审查、集体决定、及时送达等规定;积极推行行政许可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审查、网上监督,优化审批环节。依法完善煤矿安全审批许可、复核验收、告知听证、审裁分离、复议应诉等活动的程序性规则,努力实现行政许可权限合法、程序正当、依据正确、裁量适当、时限依规。
三、加强对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