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63条应该怎样释义呢?药品管理法第63条规定的是进口已获得药品进口注册证书的药品未依法登记备案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图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药品管理法第63条的释义。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第63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第63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2263911eb12b5c9e19484a36a2f209d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第63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63条释义:
第六十三条 药品价格和广告,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本条是关于药品价格和广告问题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并于1998年5月1日起施行;在1994年10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于1995年2月1日起施行。价格法对于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价格总水平调控、价格监督检查以及违反价格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广告法则对广告的基本准则、广告活动、广告的审查及违反广告法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价格法、广告法是分别规范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广告问题的一般法。
而在本次修改的药品管理法中,又针对药品价格和广告的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价格和药品广告的规定,属于特别法的规定。因此,按照立法法关于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一般法适用的规定,对涉及药品价格和药品广告的问题,药品管理法有规定的,适用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管理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价格法和广告法的规定。本条重申了这一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第64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672f555831e7d9a3bb2cf2fb792cb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