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周边的建筑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这就会产生许多拆迁户。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那么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呢?接下来就由树图网编辑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11ce2f77176725fe8b95862340df170
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房屋拆迁回迁户需要预告登记:
1、《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在购买期房时,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后,预告登记的效用已经产生。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零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社群客服SOP细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社群客服SOP细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1b812ba763ba888461739d58163c1e4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科技创新项目支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科技创新项目支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37c13595a01dbb6e3dff815aee298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