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土地征收时补偿的多少是根据家庭人口来分配的,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家里的孩子可能在征地公告发布后诞生。此时就有一个疑问,在征地后出生的小孩能拿到补偿吗?接下来,关于征地后出生的给补助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树图网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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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后出生的给补助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征地公告发布后出生的孩子能够得到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并且在村集体在确定是否要给予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出生的孩子拆迁补偿时,应该召开村民会议共同商议决定。
多数地方的补偿安置协议对象为户口在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且有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资格的常住农业人员,截止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协议签订之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已出生人口均享有被安置的权利。少数地方拆迁政策这样规定:“公告发出后放入一年内出生的也计算该孩子的份额,期间从公告之日起一年内,超过一年出生的,不享受补偿安置。”
不可以。拆迁(征收)公告一发布,大家最先想到的问题往往只有两个,第一个是,政府会不会想办法克扣自己家的补偿款;第二个是,自己现在能做些什么来提高能得到的补偿,比如翻盖房子、重新装修等等,有些“聪明人”甚至想出离婚分户或结婚加“人头”的方法,试图为提高拆迁补偿加码。
不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先补偿后搬迁”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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