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审理期限一般都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是可以延长的。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方式有诉讼赔偿和非诉讼赔偿,两者都有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一旦做出相应的决定那么就是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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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审理期限以及审理方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国家赔偿审理期限是多久
赔偿申请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到最终取得国家赔偿,由于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不同,所以,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方式,也有两种不同的审理方式。
行政赔偿部分,由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诉讼方式进行审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部分,由赔偿委员会依照国家赔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非诉讼方式进行审理。
两种审理方式的主要区别是:前者采用合议制,以开庭审理为主,作出赔偿判决,实行两审终审制,一方不服的,经过二审才具法律效力;后者法律没有规定以合议制的方式进行,赔偿委员会适用书面审理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赔偿决定,该决定一经作出,便具法律效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两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