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律师如何为争议空间很小的案件辩护?思维导图

律师如何为争议空间很小的案件辩护?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定格苍凉 浏览量:02023-03-08 10:59:0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律师如何为争议空间很小的案件辩护?思维导图

面对所谓无话可说的案件,如何提出问题、确立观点和阐述观点是极其重要的。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铁案”,律师要有能力发现问题,并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辩护观点,但是光提出观点还不行,还要求律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开庭的实际状况,对原定的辩护观点作全面、彻底的阐述。律师不仅要有敏锐的思维能力,而且要有演说家的演讲能力。理论再好,观点再正确,如果你不能用正确的语言表达思想,用演讲的方式反映思想,你的观点就不可能让他人信服和接受。只要你的辩护观点明确、理论正确、阐述彻底,就能打动人,说服人,掌握人。因此,面对再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律师如何为争议空间很小的案件辩护?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律师如何为争议空间很小的案件辩护?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b683d8f1756e2d8bdcf2a4f1d5812c6

思维导图大纲

律师如何为争议空间很小的案件辩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我们只能从事实和法律出发,只有凭事实和法律讲话,再难的案件律师也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的硬辩、强辩和狡辩。如果这样,既达不到辩护的目的,也会引起极其恶劣的社会效果:首先,必然会引起公诉人的反击;其次,必然会引起审判人员的反感:最后,必然会引起听众的质疑。这种方法和效果不应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所应有的。因此我们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到敢辩、善辩和会辩。如何实现这一目的呢?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庭上该说的一定要说,要说就说到位,这叫敢辩:说的观点要正确,要系统和全面,这叫善辩;要会用自己的语言技巧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说得明白,让他人清楚,这叫会辩。千万不能无理狡辩和不顾法律的硬辩,例如:在004年月份由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第一被告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就犯了上述的错误。他们当庭对公安机关所出具的勘验笔录提出了异议,其理由是勘验笔录是用手写的,不是打印的,因此他认为勘验笔录不具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他的质证意见一出口,使所有听众付之一笑。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勘验笔录必须用打印件。同一个辩护人竟不顾事实的对被害人的身份也提出了荒唐的质疑。当时,被害人的母亲就坐在法庭上,在法庭调查中,被害人的母亲已经认可了死者就是他的儿子,可是第一辩护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公然对被害人身份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他的质疑令公诉人啼笑皆非。这一典型的事例,深刻地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律师在进行刑事辩护工作中,一定要按照事实和法律讲话,千万不能硬辩、强辩和狡辩。否则,既败坏了律师的声誉,也损害了被告人的利益,更引起了人们的反感。

对于所谓无话可说的“铁案”,我们也应当根据事实和依照法律,深刻地研究个案的特殊性,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问题特殊对待的方法,从而作出入法、入情、入理的辩护。当然,这类案件有一个共性,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程序合法。对这类案件律师也不是无能为力的,只要我们工作认真,深入研究,就能找到辩护的突破口。因为世界上不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同样刑事审判中也不存在无话可说的案件。世界从整体来讲,就是由物质和虚空组成的,空间与时间是任何物质的存在方式,再严密的东西都有虚空,理论再严谨都有漏洞。因此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行规律的现实告诉我们,越充实的东西越空虚,越坚实的东西越脆弱,越简单的东西越复杂,越安全的地方越危险,越紧张的事物越松驰,关键看你有没有能力和条件发现事物的另一对立面。也就是说,你有没有能力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同理可证,在刑事辩护工作中,面对“铁案”,看你有没有能力和条件对所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指控提出自己的辩护观点。再严谨的起诉书、再正确的起诉书,它都存在漏洞和瑕疵。律师只要工作认真,那么对再完美的起诉书也能找出问题。我们知道启动审判程序的第一份法律文书就是起诉书,同样启动我们刑事辩护的也是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起诉书是对他人构成犯罪事实的近似描述,我们在这里用“近似描述”不是全部反映,意在强调说明历史不可能重演,因此对历史的描述也不可能全面真实地再现过去的现实。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讲,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然是不全面的,都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摄影。因此,起诉书对被告人过去犯罪事实的描述,也只是近似地反映了局部的客观事实。犯罪事实与法律事实不是同等的概念,对犯罪事实的描述和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起诉和判决的前提条件作出了原则规定,那就是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可以了。这一原则规定,是与马克思唯物主义认识论完全一致的。因为人们的认识再科学、再先进,不可能把过去的历史全面准确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所以,无论是起诉书,还是判决书,再正确、再严密均有欠缺、遗漏和矛盾,作为律师第一任务就是要深入地研究起诉书,认真全面地阅读全部卷宗材料,而后从本案的具体事实出发,进行逻辑的抽象,找出案件的突破口,确定辩护思路,提出辩护观点,这是一条符合事物客观本性的正确方法。

我们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灵活地运用这一方法呢?我们确定辩护思路的规则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应当按照下列方法对起诉书进行研究和寻找问题。首先审核程序,然后审核事实,再审核证据、审核性质、审核法律适用、审核法理,从而找出起诉中存在的问题。你如果进行了这些多方位的审查,无论再严谨的文章、再系统的起诉书,你都会发现问题。因此,从起诉书中发现问题,确立我们的辩护思路,提出我们的辩护观点。辩护观点的形成应当按照以下逻辑序列来决定:事实上有问题讲事实,事实上没问题讲证据,证据上没问题讲程序,程序上没问题讲定性,定性上没问题讲法律,法律上没问题讲法理,法理上没问题讲情理。这样一来,再难的案件你都能找出辩护观点,再难辩的案件你都有话可说,这就是我多年实践经验的结果。

再难的文章都有内容可写,再难的案件也都有话可说,关键看你有没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确立辩护观点。第二,上述的理论阐述和实际办案经验还告诉我们,你在提出观点以后,有没有能力运用准确的语言和激情的演讲来表达你的辩护观点,从而改变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对案件的旧有观念,达到对被告人无罪、罪轻和从轻判处的最佳效果。律师辩护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我们的辩护发言改变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对案件的旧有观念,在保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罪刑相适应的公正判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正确,阐述的辩护观点有理,辩护发言彻底充分。马克思曾经说过:“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只要我们在辩护工作中抓住案件的实质,就能调动整个法庭气氛,使公诉人和法官接受我们的观点,从而实现辩护的最佳效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谭某与长沙公司借款纠纷案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谭某与长沙公司借款纠纷案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谭某与长沙公司借款纠纷案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cf04d5c26b6acd28d88d2e70b11bf16

催收系统升级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催收系统升级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催收系统升级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62523bf1c5eb5a927d864bb7739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