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服刑人员死亡处理规定是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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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服刑人员死亡处理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监狱假释之日起就可以出狱。
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1.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可以假释的,裁定予以假释。如果没有经法定程序的,就不得假释。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