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我国哪些案子实行一审终审思维导图

我国哪些案子实行一审终审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何苦孤独 浏览量:12023-03-09 06:48:30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我国哪些案子实行一审终审思维导图

一审终审,指的就是案件的审理以一次审理,作为审理的终结。不可以再去进行上诉的案件审理类型。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都可以采用一审终审的制度来进行审理的。那么哪些案件适用于一审终审呢?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我国哪些案子实行一审终审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我国哪些案子实行一审终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我国哪些案子实行一审终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d81b87df0fe944695b6cbc9952def79

思维导图大纲

我国哪些案子实行一审终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我国哪些案子实行一审终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第十三章简易程序)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二、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③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刑诉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⑦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⑧代理申诉权。

⑨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⑩拒绝辩护权。辩护律师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有权拒绝辩护。

三、辩护人的地位与责任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

刑诉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贝克哈德变革公式D×V×FS>RC【渴望*愿景*行动>改变的阻力】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贝克哈德变革公式D×V×FS>RC【渴望*愿景*行动>改变的阻力】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贝克哈德变革公式D×V×FS>RC【渴望*愿景*行动>改变的阻力】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aa461813e5322a2460bc11ee9ac0afc

我国各个时期信息技术课程内容及课程价值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我国各个时期信息技术课程内容及课程价值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我国各个时期信息技术课程内容及课程价值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82543f6901e7c70a0dfee49028c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