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仲裁时效若干问题研究思维导图

仲裁时效若干问题研究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不爱计较 浏览量:22023-03-09 21:06:5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仲裁时效若干问题研究思维导图

依据2008年5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该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仲裁时效若干问题研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仲裁时效若干问题研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fc874f10a1a0ad066ed3b757c61935b

思维导图大纲

仲裁时效若干问题研究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该条规定可以视为国家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出的巨大进步,突出表现为:首先,该法将仲裁时效由原来的60日延长为一年;其次,以法的形式规定了仲裁时效的中止、中断制度;最后,突破了以往在程序法中不规定时效问题的立法惯例。但是,本条的相应规定在实务操作中也引起了一些争议,为明确有关问题,笔者将在本文中作如下初步探讨:

一、仲裁时效规定的溯及力问题。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那么该法所规定的仲裁时效是否具有溯及力?参考最高院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婚姻法修改后正在审理的一、二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律适用修改后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相抵触,以本解释为准。),凡有关法律应当具有溯及力或在实际司法活动中应当具有溯及力的,有关机关将作出相应的规定,明确有关情况。

故,笔者认为,在有关立法机关或有权解释机关作出该时效具有溯及力的规定之前,该时效规定是没有溯及力的。即发生在5月1日之前的争议,适用“旧法”规定的60日;5月1日以后的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一、研究内容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一、研究内容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一、研究内容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f21797dd3e8b08f1951dfc24e7be94f

骨料和海外双极驱动,一体化布局领跑行业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骨料和海外双极驱动,一体化布局领跑行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骨料和海外双极驱动,一体化布局领跑行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b02aa55260be20b1cc2be8dc21730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