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三联村村民韦某,由于妻子到广东打工多年不回,韦某觉得与妻子感情已破裂,为此把妻子推上法庭。8月14日,在调解书已经制作好的情况下,在送达前都安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作最后努力,倾力调解,促使夫妻合好,最终调解成功,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夫妻俩在签收领取离婚调解书前一刻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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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领离婚调解书前合好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韦某今年51岁。20多年前,韦某与小他两岁的女青年阿翠经人介绍认识后,于1984年11月2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但是,自2003年起,韦某因生意失败,欠下一屁股债,家庭经济困难,夫妻俩因而闹矛盾,感情出现危机,并分居生活。2006年6月,阿翠外出到广东打工,走前没有告诉韦某,从此夫妻俩没有了联系。
一晃4年过去,阿翠还是没有踪影。无奈之下,2008年7月2日,韦某诉至都安县人民法院,要求与阿翠离婚。在广东打工的阿翠闻讯后赶回来应诉。
法官们告知这对夫妻,第2天到法院来领取离婚调解书。随后,法官们制作好了调解书,案件似乎就这样了结了。
法官们认真而细致地对阿翠进行调解,听了法官们的话,阿翠觉得合情合理,当即表示与韦某和好,先共同生活下去,共同把这个家庭经营好。如果过不下去,至少等两年以后再说。
8月14日,正是我国传统佳节“中元节”。法官们驱车几十公里山路到达韦某家,又做韦某的思想工作,韦某同意先冷静下来,不离婚了,与阿翠和好,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至此,夫妻俩在领取离婚调解书前一刻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