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扣押期限是拘传连续时间是不能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有重大案件,拘传持续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对于拘留和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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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扣押期限呢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刑事案件扣押期限如下: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1天)(第119条);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统计:扣押期最长37天。
1.扣押是行政机关强制扣押当事人财产,限制其占有和处分的措施;查封是对财产所有人的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贴上封条,不允许任何机关和个人使用和处分;
2.查封一般是对不可移动的财物就地封存;而扣押是将可移动的财产转移他处置于行政机关的控制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扣押是公安机关为了防止案件的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