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总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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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税法总论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税收
定义: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本质:分配关系
依据:政治权利
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法
定义: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
性质:义务性法规(“应当”、“必须“)
特点:1、义务性:强制/无偿
2、综合性:分配关系/复杂性
二者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体现为税收制度,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 税收制度——>税法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
征税方:税务机关+海关
纳税方: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易错点: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力和义务不对等
客体 :征税对象
内容: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税法的灵魂、实质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决定
法律事实:自然灾害、战争(不可控)
法律行为:纳税人设立、停业(人为可控)
税收法律关系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 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性质上属于公法,也具备一定司法特性
宪法:宪法是根本法,是税法最直接的依据
民法:引援民法条款,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刑法:违反税法并不一定就刑事犯罪
行政法:税法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税法经济利益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授权性
税法——义务性/税法参与每一个环节,行政法不能比,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的前提,但税法不能产生具体税收法律关系
4项基本
(公法实效)
法定原则
(核心原则)
含义: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 、构成要素都必须由法律确定
内容: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税种实施法定+要素变动法定+征税要素明确)
2、税务合法性原则——执法角度 (执法程序明确、按规行使)
公平原则:横向公平(能力相同、税负相同)
纵向公平(负担能力不同、税负不同)
效率原则:1、经济效率:有利于资源配置和经济体制运行
2、行政效率:提高 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实质课税:根据 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税负,不能仅考虑外观和形式
6项适用
(4优于2溯及)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层次高优于层次低、特别优于普通、国际优于国内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实施后,之前的行为沿用旧法,不适用新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旧法对同一项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殊”规定时,特别规定效力高于一般规定
打破税法效力等级限制,与法律优位原则冲突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法具有
(操作程序按最新的来,但事情仍是原来的事情)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为保障税款及时入库,发生诉讼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不因争议影响税款入库
纳税义务人
直接负担
自然人
法人
营利/非盈利/特别法人
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个税)/代收代缴(消费税)
纳税人VS负税人
一致:直接税——企业所得税
不一致:间接税——增值税
征税对象
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示
税基(计税依据):对课税对象量的界定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额”;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 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所得额”
税目
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明确征税范围、体现征税广度、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税率
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计算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深度
比例税率
单一/差别(产品/行业/地区)/幅度
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个税)/超率累进(土增)
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非要素)
从价定率 %
从量定额 /吨
课税对象的规定
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1月11日
纳税期限 12月申报
缴库期限 12月15日止
3、税收立法程序
提议——审议——通过和公布
法律以主席令发布,法规以国务院总理 发布实施
税收法律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方式提交全国人大及其党委会审议
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
4、现行税法体系
1、税法分类
基本内容和效力划分:基本法(我国没有)和普通法(如个税、征管法)
职能作用分类 :实体法(货劳、所得、财行、资源、特定))
程序法(征管法)
征收对象分类: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
行政税收管辖权分类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
目前只有家单独制定税法通则;大多国家把税法通则的内容包含在宪法和各税法中,我国也是这种
2、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实体法:实体法5大类18个税种,正式立法12个,分成直接税和间接税双主体税制
2、税收程序法 :税务机关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海关适用《海关法》《进出口条例》
税法体系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实体+程序法
税收立法原则
从实际出发
公平原则
16个税+代征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民主决策原则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公主出发立法
原灵两结合
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全国人大及常委>国务院>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
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区域性地方税收立法权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的同级政府,不能层层下放
税收立法机关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全国人大
企税/个税
全国人大常委
车船税、资源税、环保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耕占税、车购税、企税、城建税、印花税、税收征管法
18项税法除
增、消、关、房、城、土 均以立法
授权立法
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
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增值税暂行条例
暂行条例/法+后缀
税收法规
国务院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征管法实施细则
实施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常委
海南、民族自治区等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
部门规章
国务院主管部门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
办法
立法程序
提审公布
行政法规
国务院总理名义
税收法律
国家主席名义
税法体系
税法分类
基本内容和效力
基本法、普通法
职能作用
实体法、程序法(诚实)
税收管辖权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
税收实体法体系
主体税
商品和劳务税
增、消、关
所得税
企、个、土增
非主体税
财产和行为税
房、车、花、契
资源环保税
资、环、城、土
特定目的
买车、占地、建烟船
税收程序法体系
税务机关征收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海关征收
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税收收入划分
中央收入
消费税(含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
海关购买消防车
地方收入
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中央和地方共享
3大税:增值税(海关代征、铁路建设归中央,5:5分)、
企业所得税(铁路、银行总行、海洋石油归中央,6:4分)、 个人所得税(储蓄利息除外,6:4分)
3小税:城建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行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资源税(海洋石油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增、企、个、花、建、资
税收管辖权划分
税务机关
海关
关税、船舶吨税、进口增消
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
税务机关
权利
负责征管、依法执法
义务
宣传税法、提供咨询,负责征收、管理、稽查,为检举人保密、回避制度
纳税人
权利
了解税法及程序、要求商业及个人隐私保密、减免退税权、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检举违法行为
义务
缴纳税款、接受税务检查
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守
服务机构
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咨询公司
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施监管:行政登记管理、机构及人员实名制管理、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
服务内容
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审查、其他代理
税收管辖权
主要分为两大原则:属人、属地原则
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属地)、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属人)
国际重复征税
3种重复征税类型
法律型(不同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同一税源重复征收)
经济型(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同一税源重复征收) 税制型(复合税制)
产生前提2个
纳税人收益全球化
各国税制普遍化
哪些内容会产生国际重复征税
经营所得(营业利润)
劳务所得 投资所得 财产所得
国际税收协定
基本任务:妥善处理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
目标:实行平等负担、取消税收待遇,互相交换税收情报、防止国际避税
措施:免税法、抵税法
以国内税制为基础
国际税收协定重点处理哪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经营所得(营业利润)
总则、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期限 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减免税、罚则、负责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672f555831e7d9a3bb2cf2fb792cb49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1章 化工设计基本知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1章 化工设计基本知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0ec0519ed26419068a32a511862aa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