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司法鉴定书不给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派出所应当在三日内交付当事人鉴定意见书,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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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司法鉴定书不给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派出所司法鉴定书不给可以依法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派出所说明理由。派出所应在三日内将鉴定意见通知当事双方,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派出所不可以泄露隐私,派出所应当为当事人保密,泄露的,应当进行赔偿,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当事人对法院委托鉴定部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四种情形之一,除此之外一律不得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是指鉴定违反鉴定程序,并有可能影响鉴定的准确性/真实性/公正性的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