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伤残需30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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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伤残多长时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1.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2.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于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