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2012司考租赁合同考点解析:承租人的义务思维导图

2012司考租赁合同考点解析:承租人的义务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情书 浏览量:12023-03-16 04:33:5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2012司考租赁合同考点解析:承租人的义务思维导图

2012司考租赁合同考点解析:承租人的义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本文中,法律教育网小编对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进行了解读,供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参考。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12司考租赁合同考点解析:承租人的义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12司考租赁合同考点解析:承租人的义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4d00da18c6339c6f1defa7c10310591

思维导图大纲

2012司考租赁合同考点解析:承租人的义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精彩链接:

2012司考委托合同考点解析:委托人的义务

2012司考委托合同考点解析:受托人的义务

2012司法考试民法辅导之缔约过失责任

2012年司法考试合同法复习策略

承租人的义务:

(1) 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有约定的,应按约定的方法使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双方应就租赁物的使用方法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依习惯的方法使用;依习惯也不能确定的,承租人应依租赁物的用途和性质所定的方法使用收益。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相反,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安徽《大中考》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安徽《大中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安徽《大中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d050ef83906357a6582de02bcb550d0

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ffdca338fbc4b85943186382b444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