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继承法重点法条精读(四)思维导图

继承法重点法条精读(四)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谎话最甜 浏览量:02023-03-16 14:27:2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继承法重点法条精读(四)思维导图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继承法重点法条精读(四)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继承法重点法条精读(四)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46cb74a6902e5f4fdc142debbbf46b0

思维导图大纲

继承法重点法条精读(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意思分解」?

继承人放弃继承与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行为方式是不同的,同样的沉默行为对于二者产生了完全相反的法律效果。这是司法考试难点,应予掌握。

「重点法条」?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意思分解」?该条确立了限定继承原则,应予掌握。该原则主要内容是:继承人负担的税款、债务额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四大变换的联系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四大变换的联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四大变换的联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2b11270addd1b14f3736eea931c0b3e

小学三年级下学期数学学习要点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小学三年级下学期数学学习要点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小学三年级下学期数学学习要点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d2e8c0681840c4129e15221183d76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