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权的概念与层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09年司法考试讲义笔记资料 《法理学》—法与人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09年司法考试讲义笔记资料 《法理学》—法与人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fe099910c6d04a0a9a7642f70feb299
2009年司法考试讲义笔记资料 《法理学》—法与人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人权的主体是人的个体(自然人) 和群体(包括团体、集体等范畴) 。
2。人权的客体乃是人为了在自然界和社会生存、活动和发展所必需的诸种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即各种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和礼仪。
3。自由是人权的内容要素,平等是人权的形式要素。
4。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1。第一个层次:应有权利。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属於应有权利的范畴,即基於人的本性和本质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2。第二个层次:法律权利。人权不同于公民权。人权是公民权构成的基础和源泉。公民权势由人权所派生,是它的重要的政治法律表现。公民权不过是一种更加政治化、法律化的人权而已,不过是人权的一个部分、一个层次、一种特定的表现方式。
3。第三个层次:实有权利。
二、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
人权对法的作用体现在:
1。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
2。可以诊断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侵权的症结,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救济的标准和途径;
3。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
1。与其他保护手段比较,法对人权的保障具有如下明显的优势:
(1) 它设定了人权保护的一般标准,从而避免了其他保护(如政策) 手段的随机性和相互冲突的现象;
(2) 人权的法律保护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因而具有国家强制性、权威性和普遍有效性。
(1) 一方面,人权的基本内容是法律权利的基础,只有争得了最基本的人权,才能将一般人权转化为法律权利;
(2) 某一方面, 法律权利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销售经理半年规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销售经理半年规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614d6bcf03e9318109240a18697c5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