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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专利性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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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可专利性相关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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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可专利性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概述

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所指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所指的那些违反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4、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与国内外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的规定。

二、发明、实用新型的可专利性:

(一)新颖性

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二)创造性

是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又一实质条件,美国称为“非显而易见性”,也有国家称为先进性或进步性。

(三)实用性:

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三、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

1、新颖性:

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2、美观性

指外观设计被使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3、合法性

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且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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