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供电局低压配电网授权操作工作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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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供电局低压配电网授权操作 工作指引(试行)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4.2 低压配电网操作
低压配电网运行方式变化的低压电气操作。
4.3 授权操作许可人
指取得珠海供电局授权操作资格并备案的设备运维单
位的运维人员。
4.4 授权操作人员
授权操作人和授权监护人合称。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
珠海供电局授权操作资格并备案的外单位人员。
4.5 外单位
与设备运维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维 维护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设备、设施维护工作或基建施工的单
位。
5 职责
5.1 授权操作人的安全职责:
5.1.1 预先熟悉待操作设备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机构的安全 说明;
5.1.2 掌握操作任务,对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自审无误;
5.1.3 正确执行授权监护人的操作指令;
5.1.4 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疑问及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确认清楚后再继续操作。
5.2 授权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5.2.1 预先熟悉待操作设备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机构的安全 说明;
5.2.2 审核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的正确性;
5.2.3 按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顺序向授权操作人发布操作 指令并监护执行;
5.2.4 执行完毕后向授权操作许可人汇报执行情况;
5.2.5 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疑问及异常时汇报授权操作许可 人。
5.2.6 对操作过程及其影响后果负责。
5.3 授权操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5.3.1 指派合适的授权操作人和授权监护人;
5.3.2 填写并审批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
5.3.3 根据操作任务正确完整地发布操作指令;
5.3.4 负责操作过程管理及审查最终操作结果;
5.3.5 对操作中出现的疑问及异常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
6 管理要求及流程
6.1 人员资质及要求
6.1.1 设备运维单位授权操作许可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a)经过调度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调度受令资格;
b)取得珠海供电局授权操作资格并备案;
6.1.2 授权操作人和授权监护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a)取得珠海供电局授权操作资格并备案;
b)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
相关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低压电工作业证。
6.1.3 授权操作人、授权监护人和授权操作许可人每年应进
行授权操作资格培训考核,合格后备案并正式公布。
6.2 管理流程
6.2.1 授权操作前指派、现场勘察及安全技术交底
6.2.1.16.2.1.1
授
6.2.1.16.2.1.1
授
6.2.1.26.2.1.2
现
6.2.1.36.2.1.3
授
6.2.1.46.2.1.4
现
6.2.1.56.2.1.5
授
6.2.2 授权操作的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填写
6.2.2.16.2.2.1
授
6.2.2.26.2.2.2
授
人批准授权操作人员凭票操作,并对该授权操作的现场电气 操作记录票的正确性负责。
6.2.2.36.2.2.3
授
6.2.3 授权操作的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领取
6.2.3.16.2.3.1
授
6.2.3.26.2.3.2
属
6.2.3.36.2.3.3
若
6.2.4 授权操作的操作流程
6.2.4.16.2.4.1
授
6.2.4.26.2.4.2
授
6.2.4.2.1 授权操作人员应按照授权操作许可人要求提前
到达操作现场,凭授权操作的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进入设备 运维单位所管辖的相应操作现场。操作结束后,检查操作现 场无遗留问题,方可离开。
6.2.4.2.2 授权操作人员,应收到授权操作许可人下达操作 指令后,方可执行授权操作。授权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汇报授 权操作许可人。
6.2.4.2.3 授权操作期间,授权操作的电气操作记录票应始 终保留在授权监护人手中。授权操作人员不应同时执行两张 及以上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
6.2.4.2.4 授权监护人应始终在操作现场,对授权操作人的 操作安全情况进行监护,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纠正 授权操作人的不安全行为。
6.2.4.2.5 授权监护人不应兼顾其他工作。授权监护人因故 临时离开时,应通知授权操作人停止操作或撤离工作现场, 待授权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操作。
6.2.4.2.6 授权监护人在确保监护操作不受影响,且授权操 作人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与装设接地线的操作。
6.2.4.2.7 不应约时停、送电。
6.2.4.36.2.4.3
授
6.2.4.3.1 室外操作,如与雷、雨、风等恶劣天气或者其他 可能危及授权操作人员的情况时,授权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 有权临时停止工作,并及时向授权操作许可人汇报间断情况。
6.2.4.3.2 操作间断时,授权操作人员应从操作现场撤出,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恢复继续操作时,应确认操作情况 符合条件后,方可继续操作。
6.2.4.3.3 填用数日有效的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时,授权监 护人应保管好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如有损坏或遗失,应重 新到设备运维单位领取。
6.2.4.46.2.4.4
授
6.2.4.4.1 授权操作内容变更,应重新填写现场电气操作记 录票。
6.2.4.4.2 授权操作人员不应擅自变更现场电气操作记录 票中装设的接地线位置。
6.2.4.4.3 授权操作人员因故无法执行授权操作,应及时报 告授权操作许可人, 由授权操作许可人终止相关授权操作。
6.2.4.4.5 授权操作需要延期时,应经授权操作许可人同意。 对未开展的授权操作可以保留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待使用。
若授权操作已开展,应重新办理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
6.2.4.56.2.4.5
授
6.2.4.5.1 授权操作结束,授权监护人应及时向授权操作许 可人汇报执行情况。授权操作许可人审查最终操作结果。
6.2.4.5.2 授权操作结束,授权操作人员应与授权操作许可 人汇报现场无存在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6.2.4.5.3 授权操作结束后,授权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后, 未经授权操作许可人同意,不应进入操作现场。
6.2.4.66.2.4.6
授
6.2.4.6.1 授权操作人员应在授权操作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 将授权操作的现场电气操作记录交回到设备运维单位。
6.2.4.6.2 授权操作的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应独立装订放 置,每月前 5 日完成。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至少保存三个月。
7 其他规定
7.1 授权操作人员的授权有效性
7.1.1 授权操作人员的授权效力应在授权操作结束离开现
场后失效。
7.2 授权操作的接地线
7.2.1 在授权操作人员装设系统接地线时,可采用授权操作 人员所属单位的接地线。授权操作人员对确保系统接地线的
装设完好和接地可靠。
7.3 授权操作的操作类工作计划
7.3.1 授权操作的操作类作业计划在电网管理平台通过相
关项目录入施工作业计划,工作内容填写授权操作的操作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