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内容?昨日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其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大方面:一是取消部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二是放宽认证机构审批条件;三是延长许可期限、简化许可程序、缩短许可时间;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下面由树图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最新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最新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b432ea6ba904525e1e30e3446278781
最新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内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取消对认证机构设立分公司的行政审批,调整为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2、取消认证机构分包境外认证机构认证业务的行政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
3、取消对认证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境外认证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的备案,调整为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1、结合商事制度改革,认证机构设立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凡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在其取得法人资格后,均可申请设立认证机构;
2、取消了专职认证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格和能力的规定;
3、取消了外方投资者在华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认证机构的中国合营、合作者应当为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具有3年以上认证从业经历的认证机构或者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规定;
4、取消认证新领域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
5、取消了出资人提供相关资信证明的规定;
6、认证机构申请扩大业务范围时,取消认证机构从业1年以上,并且1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限制。
三、延长许可期限,简化许可程序,缩短许可时间
将原有《认证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由4年延长为6年;
将自受理认证机构设立申请,作出批准决定的期限由90日缩短为45日;
认证机构需要延续批准的,由《认证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届满前90日,修改为有效期届满30日前,将延续批准复查修改为书面复查;四是将许可中的专家评审环节由必经环节修改为可选择环节。
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备案,按照“放”、“管”、“治”相结合原则,相应增加了一些必要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具体措施是:
1、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实施事后告知性信息备案。未备案的,增加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备案事项取消的,实施信息报送。未报送信息的,增加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3、增加认证机构年度报告以及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公示制度,增强认证机构自律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人教版必修一:分子与细胞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人教版必修一:分子与细胞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8b99f99a660f9eb846aafd51549cc03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系统界面设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系统界面设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32c1de6df43ec41efdaabc911d6e8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