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出门在外需要租房子,出租方与承租方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规定了租赁的时间、房屋的信息等。但当特殊情况下承租者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话有什么要求吗?提接下来就是由树图网小编带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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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二)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三)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四)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五)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没有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所以口头租赁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是合理的。
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如果租赁合同未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给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