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是公民、法人实施违法行为,侵害国家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财产权,并造成对财产损害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以侵权责任法等民事赔偿规定为依据,侵害财产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树图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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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财产权赔偿标准是什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1)以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计算标准: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照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按全价计算;如被完全毁损、灭失财产已经使用一定时间以上的,按相应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计算。如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2)按“其他方式计算”确定财产损失的,如侵犯知识产权案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股权侵权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侵犯商业秘密案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等,在这类侵权案件中,财产的损失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又比如在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具有特定价格意义的财物(如结婚照)损害时,就不能简单根据被损失财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而应当依据损害后果造成的难以弥补的其他后果,结合其由此给权利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等因素进行考量。
二、侵害财产权赔偿原则是什么?
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其行为造成的实际的财产损失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财产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损益相抵原则,亦称损益同销原则,是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原则。
过失相抵原则,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由于混合过错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原则。《民法通则》第131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衡平原则就是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的原则,基于公平、合理、正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不公平的后果。
(责任编辑:小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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