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是现在很多的人都会在他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附带提起的一项民事赔偿请求,其实精神赔偿是需要单独提起的。而且精神损害赔偿是不能喝死亡赔偿金同时赔付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而且有些人的精神赔偿是明显超出了被请求人的赔付能力。那么多处伤残精神赔偿金计算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树图网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多处伤残精神赔偿金计算及其相关问题。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多处伤残精神赔偿金计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多处伤残精神赔偿金计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8114a66a4c585ff3ddf5bb321e21ee1
多处伤残精神赔偿金计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首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对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及责任大小,可以根据过程程度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侵权人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3)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伤残等级与伤情造成的痛苦程度);
4)侵权人的赔偿能力;
5)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因此,不同地区的法院支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会有所不同。
实践中,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3000~5000,而杭州地区普遍为5000元。当然这是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如果自己对事故的发生也承担一定责任的,如承担次要责任的,那么一般对方承担的精神损害为5000元×70%=3500元。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来说有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根据《浙高法民一〔2013〕5号 》的解答,多处伤残且伤残等级不同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为基数,属二级至五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4%;属六级至十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2%。存在一级伤残时,其它等级被吸收,不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不超过100%。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界定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 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关于多处伤残精神赔偿金计算及其相关问题。多处伤残精神赔偿是可以申请的,因为身体收到的伤害时很惨重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起诉多处伤残精神赔偿金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学习的意义与快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学习的意义与快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41041065011de1948bf2b2f59b2760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二章 信用、利息与利率(1)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二章 信用、利息与利率(1)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e36583bc55aabbfcb79dc52aec83a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