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详细解释: 1、审批主体总结 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 (2)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经或疫苗业务。 (3)注意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条件,除了10条中明确的三条外,还要加上必须是药品批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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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详细解释:
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
(2)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经或疫苗业务。
(3)注意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条件,除了10条中明确的三条外,还要加上必须是药品批发企业。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