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总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总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76c043ab7cb1394c7015392e5d2c00d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总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协同管理全国中药品种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