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部分的公民只是对于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有一定的了解,对于民事权利能力的年龄规定却不清楚了。所以下面是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多少周岁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树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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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多少周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起就开始,到自然死亡为终点。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中。该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与其、生命的存续时间是完全一致的。
(1)主体的平等性
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
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
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
3、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其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违法行为人,给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2)内容的统一性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可以享有原各种民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义务的范围。公民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