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贾某与潘某合伙纠纷一案思维导图

贾某与潘某合伙纠纷一案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不爱计较 浏览量:12023-02-23 06:12:2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贾某与潘某合伙纠纷一案思维导图

上诉人(原审被告)贾某,男,现年48岁,汉族,住鹿邑县,个体户。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贾某与潘某合伙纠纷一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贾某与潘某合伙纠纷一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4b2e074546ee181c85655ca449e0421

思维导图大纲

贾某与潘某合伙纠纷一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委托代理人王鹤连,河南真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秦少敏,河南真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潘某,男,现年43岁,汉族,住鹿邑县,个体户。

上诉人贾某因合伙纠纷一案,不服鹿邑县人民法院(2008)鹿民初字第14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贾某及委托代理人王鹤连、秦少敏,被上诉人潘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合伙协议纠纷,被上诉人潘某据以起诉和原审判决认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收支结帐单,并不是双方当事人合伙经营的最终清算结果,仅是合伙经营过程中收入支出的一部分,并不是合伙经营过程中的全部收入支出。上诉人贾某与被上诉人潘某对这一事实也明确予以认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相关规定,合伙协议终止时,应当对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综上,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并没有进行最终清算。原审属认定事实不清,判处结果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一款(三)、(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鹿邑县人民法院(2008)鹿民初字第1440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鹿邑县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谭×

审 判 员张×

审 判 员刘×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史×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某网站的逻辑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某网站的逻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某网站的逻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cfda6ecdda26219c3baf6a1966e75ff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2a40a7d84cb08fdf4f18e27e0756c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