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破产后,我们是需要行使相关权益来进行处理,那么对于我国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处理过程当中,在全他的担保作用有哪些范围,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债权有无担保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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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有无担保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要说明债权是否有担保。而有担保的破产债权比较多,如银行借款、拖欠的货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一)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三)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四)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五)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担保人作为企业法人,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