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一般分为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在实践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出入的,企业破产一般涉及的问题较为专业,因此接下来将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集体企业非破产清算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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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非破产清算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公司进行非破产清算的流程一般分为四个步骤,一是成立清算组,二是展开清算工作,三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四是提出清算方案。
公司非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三、企业重组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一)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二)企业合并时,对于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企业在重组的同时应该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全面性,这样有利于企业的全面发展。
1.合法性原则
在涉及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其他物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购销、租赁、承包、借贷、运输、委托、雇佣、技术、保险等各种债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时,毫无疑问的是只有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避免无数来自国家的、部门的、地方的、他人的法律风险。
2.合理性原则
在组合各种资产、人员等要素的过程中效益始终是第一位的。其次是合理的前提--稳定性。只有稳定衔接的基础上才能出效益。再次是合理地操作--诚信原则。只有诚信地履行并购协议,才能让重新组合的各个股东和雇员对新的环境树立信心。
3.可操作性原则
所有的步骤和程序应当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可以操作的,或者操作所需的条件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可创造的,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法律和事实障碍。
4.全面性原则
要切实处理好中国企业的九大关系:党、政、群、人、财、物、产、供、销,才能不留后遗症,否则,后患无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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