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不享有署名权。署名权属于原作者的权利,表演者还不得侵犯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以及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等权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表演者享有署名权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表演者享有署名权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24a6f3859f6d0568a69fa923cc11669
表演者享有署名权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表演者不享有署名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传播等相关的权利,且其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权利形成中包括如下的义务:
1.需要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进行演出,还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双汇“辣吗?辣!”香肠跨界联合促销活动计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双汇“辣吗?辣!”香肠跨界联合促销活动计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f954862c01f4f97c6b2e4c9838ed43d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就业权益保护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就业权益保护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8e065f6c4d124472d6f1640d1ef6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