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知识产权当中,如果自己的专利被受到侵害的时候,那么我们可以根据被侵害的方式或者是一些方法来进行判断以及处理,那么专利侵权它的判断方法有哪些呢?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专利侵权判断方法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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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断方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般专利的侵权判断有三种方法:
第一个就是对比侵权。通过对申请的专利的各个特点与其被告侵犯专利的人所做的东西进行逐一比对,看看有多少特点是一样的,如果通过判断发现几乎一模一样,那不用说,肯定是侵犯专利权了,但是如果经过比对发现只有较少的部分是相似的,那么则不会构成专利的侵权行为。
第二个方法就是相同侵权。相同侵权指的就是被侵犯的专利上所写的技术特征的方案与被告侵犯的专利上所写的一模一样,或者包含了侵犯的专利中所有的技术特征等等都是属于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
第三个则是等同侵权。等同侵权是基于对比侵权和相同侵权都不成立的基础上所需要进行的步骤。等同侵权是指利用别人专利中相同的手法做的一个类似的东西出来。根本没有再经过自己的脑力实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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