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同一篇对比文件中的其他技术内容对创造性判定的影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同一篇对比文件中的其他技术内容对创造性判定的影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f543976dd933f6a66ed9ef6f2c2562f
同一篇对比文件中的其他技术内容对创造性判定的影响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案例
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单氯代邻二甲苯的制备方法,是采用邻二甲苯为原料,其特征在于以路易士酸、碘或铁为催化剂,用量为邻二甲苯的0.001%~1%,反应温度为-20℃?50℃,无需溶剂,以氯气直接氯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催化剂路易士酸为三氯化铁、三氯化铝、三氯化锑、四氯化锡。”
2000年2月24日,请求人针对该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该专利已经为申请日前公开的美国专利US4190609(1980年2月26日公告)及US4166075(1979年8月28日公告)所记载,因此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针对该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下称被请求人)于2000年4月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指出:(1)上述两个专利都使用了除主催化剂之外的辅催化剂,而本专利无需使用这类辅催化剂;(2) 3-氯代邻二甲苯在某些场合是更有价值的产品,用噻蒽提高4-氯代邻二甲苯选择性在实用上无太大意义;(3)本专利不使用外加溶剂,而上述美国专利均需使用外加溶剂。因此,本专利与上述现有技术相比更为先进。
对于被请求人的上述意见,请求人进一步指出:加入辅催化剂的目的是提高产品的选择性,因为4-氯代邻二甲苯的市场用量远比3-氯代邻二甲苯的大,因此,这一区别技术特征不能给本专利带来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