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合同丢了的解决方式是有押金转账记录或者收据也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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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合同丢了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租房合同结束后押金的处理方式是: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需要返还押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退还。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押金合同应写明下列事项:
1.双方主体信息;
2.根据主合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义务;
3.押金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4.押金的返还或折抵;
5.违约责任;
6.双方签名填写日期。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