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抢来的财产,也不能被随便抢走,”物权法草案专家起草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日前表示,对没有合法权利来源的私有财产,物权法也照样应该予以保护。他强调,民法的“非法”与刑法的“非法”意思不同,民法的“非法”是指没有合法权利来源,而刑法的“非法”则是指“使用非法手段”。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江平:抢来的财产也应受到保护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江平:抢来的财产也应受到保护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ea2dfefd3504bd6e692e65f0b9a2cdc
江平:抢来的财产也应受到保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香港《大公报》报道,在物权法的制订过程中,曾广泛存在是“保护合法财产”,还是“保护财产”的争论。江平今天在西南政法大学作《中国物权法立法思维冲突的分析》演讲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民法的“非法”与刑法的“非法”意思不同,民法的“非法”是指没有合法权利来源,而刑法的“非法”则是指“使用非法手段”。
江平解释到,没有合法权利来源是指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所有人的意志、行政命令或法院裁判以及其它合法原因而占有财产。而没有合法权源财产的取得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非法取得,另一种是善意取得。江平认为,上述两种情况都应该得到保护,因为物权法只确定物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不确定物的来源问题。他举例说,某人将不属于自己的名画出售,买主对此不知情而购得,买主对画的占有就不是合法占有,但因为买主购买时不知道卖方没有出售名画的权利,根据民法的“善意取得”原则,买主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江平认为,物权法作为民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思维应当是市场的思维,要促进交易进行。但是,由于在市场交易中,很难要求交易人去了解交易物的权利归属和变动状况。如果对此强硬要求,则会迟滞交易过程,影响社会经济效益,而善意取得制度则能够避免此弊端。
此外,由于物权法有维护财产秩序的重要使命,所以,对财产占有的事实状态,物权法也应该给予保护。说到这里,江平用到“即使是抢来的财产,也不能被随便抢走。”这句话概括自己的思想。在物权法制订过程中,曾有意见认为物权法中某些规定为非法侵占国有财产提供了方便,并质疑物权法是否对非法财产也要保护。那么,保护非法财产是否会助长侵占国有财产行为?江平认为,除物权法外,还有刑法、行政法等来对此进行调整和规范,所以,对非法占有财产的行为是能够起到打击作用的。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智技术在工程设备管理中的应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智技术在工程设备管理中的应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9a2de84ad9a9ceebc96385d71be9ebe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SpringBootWeb请求响应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SpringBootWeb请求响应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c6ee1ff958a0c7c2fabdf9e9f8d75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