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手房的买卖来说,二手房的买卖有时候是需要缴纳相关的定金的,对于二手房的买卖来说,二手房在买卖的时候需要符合二手房买卖的一个流程,那么对于天津市来说,天津市的二手房买卖定金是交给谁呢?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谁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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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二手房交易定金的交付,要依据买方和卖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定金是由买方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口头约定)直接交付给卖方的,卖方收款后最好建议写个收条。如果二手房交易是通过中介进行,也有可能由中介先代为收取定金。具体要看买方和卖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的约定。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1、普通住宅中介费为成交价的2.5%-3%一般由客户承担;
2、写字楼、别墅和四合院等中高等住宅为房东和客户两方平摊;
3、详细的也可以咨询物价局,毕竟中介公司不可能乱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