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物业是业主们集体筛选出来的,为业主的需求进行服务,从而是需要收取物业费的,那么业主拒交物业费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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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怎么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构成抗辩的正当理由。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作为抗辩的正当理由。
在不存在违法或明显违约的情况下,对于业主以服务存在瑕疵提出抗辩需要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础,结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与物业收费标准,对物业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进而确定业主抗辩理由正当是否可以成立。
进一步说,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有重大的瑕疵,则可以视为具有正当理由。比如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收费,违反合同约定占用或出租公共绿地、空间。而本案中物业服务企业仅仅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并不存在违法或严重违约。所以庄某提出的理由不属于可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当然,庄某若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违法或严重违约,造成其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赔偿。仅以此拒交物业管理费是无合同和法律依据的。
[1]《物业管理条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